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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将曝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
2008-5-13 9:35:00  来源: 新华网
 《徐州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》本月起试行,今后有关单位在建筑市场上的不良行为将全部记录在案,并在网上公布,“曝光期”最长可达两年。

    该《办法》对建筑市场的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,其中包括建筑单位擅自开工、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、恶意拖欠和克扣劳务人员工资;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商业贿赂行为、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接业务;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相互串通陪标围标;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泄露标底、出租倒卖资质、违规收费等,共6大类115条。被纳入不良行为监测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、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检测机构等。 (李先昭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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