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设网站组织裸聊 熊军等四人在上海被判刑

    新华网上海6月8日电(梁志明)熊军等四人在上海开设“668视频聊天网站”,组织女青年通过网络视频软件,向“会员”进行网络直播淫秽表演、赚取钱财,日前被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以组织淫秽表演罪,一审分别判处2年9个月到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    熊军原籍江苏宿迁,高中辍学后来上海打工,闲暇时喜
欢上视频网站聊天,时间长了也懂得一些有关网络的技术。2005年底,他想自己开设视频网站赚钱。何燕梅是熊军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的广西女友,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,熊军将她叫到上海。两人在上海市长宁区租借了房子,并为开设网站进行准备。

    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,熊军伙同何燕梅于2006年9月购买了相应的软件,租借服务器,在互联网上设立了付费会员制的“668视频聊天网站”,组织女青年通过网络视频软件向“会员”进行网络直播淫秽表演,会员必须付费购买点数,熊军和何燕梅从中牟利。

    为实施组织淫秽表演活动,由熊军对网站进行维护管理,为淫秽表演者将“会员”支付的代币点数兑换成人民币;何燕梅协助熊军核对淫秽表演者兑换的代币点数,为“会员”充值,对淫秽表演实施监督、管理。警方在对熊军等人实施抓捕时,在其住所的网络视频上查获10多个淫秽表演者“宝贝”的视频截屏。而据熊军交代,在其网站注册的“宝贝”有两三百人。

    由于日常管理的事务繁忙,熊军便将网站后台管理账号给了他的网友、被告人钟声和郑小茹。钟、郑两人明知熊军组织网络淫秽表演,仍接受熊军给予的账号,协助熊军为会员充值、对淫秽视频表演实施监督及管理。

    长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熊军等四人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组织他人进行淫秽表演,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淫秽表演罪,依法均应予惩处。4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,其中熊军、何燕梅为主犯,应当对全案承担刑事责任;钟声、郑小茹是从犯,依法应当从轻处罚。由此,法院一审判处熊军有期徒刑2年9个月、何燕梅有期徒刑2年3个月、钟声有期徒刑1年3个月、郑小茹有期徒刑1年3个月。法院还分别对他们处以罚金。